鉅大鋰電 | 點擊量:0次 | 2019年07月02日
未必需要將所有電動車趕盡殺絕
福建省物價局日前公布《福建省財政廳關于核定低速電動車牌證工本費及安全技術檢驗收費問題的復函》,按照文件內容,今后低速電動車將獲得合法牌照,并在省內范圍上路。據了解,這是我國首個在全省范圍內實施的低速電動車上牌政策。
有數據顯示,在發生的交通事故中,有相當大的比例是電動車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各地城市都掀起了一場運動,紛紛將電動車送到“鬼門關”:有的城市規定,所有道路不允許電動車行駛;有的城市規定,除以往審批的牌照之外,再也不審批電動自行車和電動三輪車。關注電動車的安全是對的,但是任何事情都不能走極端。把電動車趕盡殺絕雖然可以減少道路安全隱患,也牽涉很多問題。
首先來說,電動車與摩托車、汽車比較,是屬于環保產品的。電動車出行應該是環保出行的一種選擇,也應該成為環保社會的出行理念。騎電動車的人多了,也就會減少乘坐公交出行的比例,也就會減少開私家車出行的比例。換言之,也就減少了燃油對大氣的污染。
其次來說,電動車出行,還是市民出行的一種權利。為什么有人可以坐公車出行,有人可以坐豪車出行,老百姓連個電動車都不能騎了呢?購買電動車的市民,也是出行的剛需。雖然說,騎自行車出行更環保一些,但是要考慮實際情況。生活在城市里的市民,需要上班,需要買菜,需要接孩子。而由于城市規模的做大,這距離的遙遠本身就是一個問題。騎自行車做這些事情,在城市來說,時間和精力都難以承受。
固然,交通事故中,電動車引發的事故多發。但是,這未必就是電動車全錯了。出了問題的不是電動車,而是電動車的速度和不文明的出行方式。假如,出行方式不文明的話,即使不騎電動車了,騎自行車就安全了?答案是否定的,只要不遵守交通規則,一樣會出現危險。再說了,如果從安全的角度考慮,很顯然電動車的安全系數會比汽車要高,難不成因為汽車事故多發,就要禁止汽車?
確保道路安全,福建的做法就挺好,未必需要將所有電動車趕盡殺絕,而是做好規范工作,對“低速電動車”的寬容就可以起到很好的效果。速度低了,就可以確保安全了,能上牌了就便于管理了。最重要的是這是對百姓出行權的尊重。
事情往往就是這樣,換一種思路就會是天寬地闊的。當全國所有城市都在以確保安全的理由斬殺電動車的時候,福建的人性化的“低速電動車可以上牌”的規定,無疑是理智的。
寬容“低速電動車”讓善意政策步入高速路,保障道路安全還要“刀下留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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